释义 |
法律分析:老师看学生聊天记录犯法。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