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暴力离婚要如何解决 |
释义 | 冷暴力离婚,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也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达成对子女以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就可以去当事人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如果双方进行冷暴力,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经过审理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调解或判决来进行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新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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