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广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30876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广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10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