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漳州民族变更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 二:漳州民族变更的申请条件 户籍在本省公民,公民的民族成份与父亲和母亲民族成份都不同,民族成份因故出现逻辑性错误或者有户籍档案证实确系登记错误的,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三:漳州民族变更的设定依据 1.《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主席令公布)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第五十七条:公民申报民族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3.《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第一百四十四条:年满20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不予办理。更正民族成份,不受年龄限制。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下列户口登记事项,经设区市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一)变更登记:民族、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