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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中的实践合同有哪些??
释义
    实践合同是指除双方意思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包括定金、借用、保管和民间借贷等几种典型合同。其中民间借贷指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约定一方将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在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
    法律分析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以下几种:
    (一) 定金合同;
    (二) 借用合同;
    (三) 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四) 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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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