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么保人要还全部债务吗 |
释义 | 保证人一般不需要偿还所有的债务,如果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的债务,则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担保人需要全部进行偿还;如果不包括的,则担保人只需偿还其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债权。 一、什么情形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情形如下: 1、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恶意串通意图损害担保人利益。恶意串通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被欺诈、胁迫签订担保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不是自愿的,而是以欺诈、胁迫的方式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3、债权私自转让仍在担保合同期限内。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但未经担保人同意,或者担保合同约定债权不能转让,债权人仍转让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4、债务私自转让和债权一样,但必须经保证人同意。债务转让经债权人同意,保证人不同意或者未通知保证人的,保证人可以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债务的保证责任; 5、与债权债务合同相比,合同变更导致债务加重的担保合同属于合同。根据主合同的变更,从合同中变更。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担保人担保的债务范围增加的,不承担新增债务的担保责任; 6、债权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届满后,债权人未通过诉讼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未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担保期届满后,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免除担保责任。综上所述,被欺诈、胁迫或恶意串通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未经保证人同意,债权债务人擅自转让债权债务,或者债权人本人忽视行使债权的,也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二、作为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保证合同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以下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如果仅有保证人一方的过错,则仅由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责任范围应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宜。如果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的共同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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