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卫工人上门收垃圾费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我县城区清扫保洁工作由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还未交由公司运营。二是文星街天诚超市旁的垃圾箱原为临时垃圾收集点,因不满足市容环境要求,已进行拆除。三是环卫工人负责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在工作范围以内严禁收取任何垃圾清理费,对环卫工人上门要求收取垃圾清运费的问题我局将对该环卫工人进行处罚,并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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