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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哪些内容
释义
    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但是,由于不合理的利用和破坏,湿地的面积急剧缩减。一组数字最能表明这种触目惊心的变化:近40年我国已有50%的滨海滩涂不复存在,全国近1000个天然湖泊消亡,黑龙江三江平原78%的天然沼泽湿地丧失,七大水系63.1%的河段水质因污染失去了饮用水的功能。
    湿地的缩减和破坏,造成生态灾害日益频繁。东部地区湖泊、河流的污染和富营养化已成为公害;长江中游河湖的快速淤积与天然湿地的过度开垦,直接为调蓄防洪带来很大的隐患。海岸带湿地开发秩序混乱,布局不合理,近岸海域的污染和赤潮等使海岸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而在西部地区,内陆湖泊迅速萎缩、碱化。风蚀、土壤沙化、水土流失、旱灾、洪灾等生态恶化现象发生频率加快。
    更为严重的是,即使在今天,湿地的生态功能仍未被公众以及一些管理者认知,湿地被视为荒地,各类湿地资源成为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天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如再不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湿地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威胁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存环境。
    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共同行动。长期以来,广大湿地保护工作者和关心支持者为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值此第八个“世界湿地日”之际,我代表国家林业局向为我国湿地保护事业作出贡献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同时,希望全社会进一步携起手来,关心、支持和投身湿地保护事业,为保护湿地、改善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作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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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7: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