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租住其他住房的,一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可以申请提取十二次公积金。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均可 提取公积金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