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指挥员下达向右看齐的口令,被检查人员碎步看齐,指挥员下达向前看口令。指挥员下达报数口令,队员整齐报数。指挥员下达整理装着口令,整理完毕后自行稍息,指挥员下达“停”口令,再下达“稍息”“立正”口令后向上级指挥员报告,报告词为:职务加同志,xx中队xx 班警容风纪检查前队伍集合完毕,应到xx人,实到xx人,请指示,中队长xxx。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