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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公司可以开几个对公账户
释义
    一个公司可以开多个对公账户,但只能开一个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一般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基本户和一般户不能在同一银行网点开立。
    对公帐户分为四类:
    1、基本帐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2、一般帐户,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临时帐户,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专用帐户,银行为各单位开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帐户。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 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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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