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
释义 | 申报可由个人或代理机构提交,申报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人员将进行公示,提交的材料需要整理清晰并按顺序装订,申报后需要等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受理和审批,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查询申报进度,最后需要等待办理结果的公布。 法律分析 1、网上申报: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2、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提交书面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6、申报信息修改。 7、进度查询: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 8、等待办理结果公布。 拓展延伸 个人积分落户政策解读及申请条件说明 个人积分落户政策是指根据一定的积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城市户籍落户的机会。根据政策规定,个人积分主要包括学历、工作经验、年龄、创新创业、社保缴纳等方面的因素。申请人需要通过提交相关材料,如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来证明自身积分符合要求。同时,不同城市的政策细则可能有所差异,申请人需要了解并满足当地的具体条件。个人积分落户政策的实施旨在吸引优秀人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如需了解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结语 个人积分落户政策的实施旨在吸引优秀人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或通过代理机构提交个人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报积分达到100分以上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提交的书面材料需按清单顺序整理装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受理并审批申报信息。申请人可通过代理机构登录系统查询办理进度。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 法律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第二章 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 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学校就入学、转学安排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接到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并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入学、转学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安排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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