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试用电脑如果被出租的,能不能要求出卖人支付费用,要依据签订的试用合同而定。 《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借用人买下所借电脑其何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对于一般动产买卖,在无其他效力瑕疵情况下,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但是,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借用人买下其借用且实际占有的电脑,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借用人买下所借电脑,其何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对于一般动产买卖,在无其他效力瑕疵情况下,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但是,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借用人买下其借用且实际占有的电脑,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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