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外交护照发给政府高级官员、国会议员、外交领事馆员、具有特殊外交使命的人员、政府代表团成员等。持有外交护照的人在国外享受外交礼遇(如豁免权)。普通护照是指发给普通公民(即普通公民)的护照。,普通护照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共护照(紫色),一种是私人普通护照(枣红色)。《护照法》第三条规定,护照一般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