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电脑被出租能否要求其支付费用 |
释义 | 试用电脑被出租的,出卖人能要求买受人向其支付购买电脑的费用。对于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电脑作出了出租等非试用行为的,法院应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因此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第四十二条 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