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国家对能够领取农村建房补助金的对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农村只有拥有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危房户等贫困证明的才有资格获得农村建房补助金,并且该国家还对各类型的贫困户的补助金额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住户均补助标准为: 1、属于五保户一级危房的农民在建房时会获得政府20000元的经济支持;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二级危房的农民建房可以获得5000元的经济支持;属于五保户三级危房的农民建房将会得到政府3000元的经济支持。 2、证明属于低保户一级危房的农民在建房时会获得政府20000万的经济支持;属于困难户一级危房的农名在建房时会获得政府10000元的经济支持;如果是一般户一级危房的农民在建房时会获得政府5000元的经济支持;属于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的农民在建房时会获得政府3000元的经济支持;属于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农民在建房时会获得政府2000元的经济支持。 农村砖混怎样修才有补贴? 1、目前只有一处住房,没有其他可供居住的住房。 2、该村成员为五保户、低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并且要提供有对于现在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 3、申请补贴的房屋已经被评定为危房,如果不改建会有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