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本的级别 |
释义 | 驾照分为16个等级,分别为:A1、A2、A3、B1、B2、C1、C2、C3、C4、C5、D、E、F、M、N、P。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不同等级驾驶证驾驶车型 A1、大型客车和A3、B1、B2、C1、C2、C3、C4、M A2、牵引车和B1、B2、C1、C2、C3、C4 、M A3、城市公交车和C1、C2、C3、C4 B1、中型客车和C1、C2、C3、C4、M(中型客车是指19座以下的客车,如中巴、面包车等) B2、大型货车和C1、C2、C3、C4、M C1、小型汽车和C2、C3、C4(9座以下的客车如小轿车等才算小型汽车) C2、小型自动挡汽车 C3、低速载货汽车和C4 C4、三轮汽车 C5、残疾人(指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以及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五类人员)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D、普通三轮摩托车和E E、普通二轮摩托车和F F、轻便摩托车 M、轮式自行机械车 N、无轨电车 P、有轨电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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