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退休后公积金怎么办 |
释义 | 退休之后公积金可以领取。 一、退休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退休后,公积金未领取的,其账户中还有公积金余额,但退休后,无工作单位的将不再购买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二、退休之后还能享受住房公积金吗 退休之后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因为公积金是在职人员和单位按一定基数分别缴纳的,一旦职员退休,原单位是不再为职员缴纳的。但退休职工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员工退休之后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了,如果退休时累计缴纳的医疗保险没有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如果已经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需要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退休三年去世了退休金怎么办 退休三年去世的,退休金应当在去世之后停止发放。退休人员已经去世的,应当立即停止领取退休金,但是个人账户里面还有钱的,一般可以由退休人员的继承人继承,退休人员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由指定的人员继承个人账户里面的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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