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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释义
    股权转让的含义: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转移给其他个人、组织等,待转让协议生效后,使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且主要的转让方式包括卖出、赠与、继承等。
    股权转让的效力认定
    股东在持有股权的期间,除法律或章程规定不得转让的股份之外,股东是可以行使转让权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股权可以转让;2、当事人就股权转让的事项达成一致;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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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