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仍与不知情的一方发生关系是违法的,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如果对方明知自己有该病,则涉嫌犯罪,可以报警。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犯法,但法律上关于知情或者不知情,不是以行为人主观的表述来看,而是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三、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行为对象是他人身体 2、行为内容为伤害他人身体 3、责任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