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7+7隔离政策是指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强化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点对点无缝衔接。即日起至10月20日期间,对所有从国外入境人员隔离政策由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调整为一律实施集中隔离21天。强化来返穗人员管控。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开始计算,在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第14天双采双检;提高酒店、公寓防控标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