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房产遗嘱需要提供房产证吗 |
释义 | 需要房产证,这是公证程序中公证处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之一。另外,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一、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有哪些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如下所示:1、公证当事人向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的公证处申请公证;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2、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3、缴纳相应的公证费用。第二十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由专人收取公证费。4、公证员对公证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公证人员外出调查,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进行。特殊情况只能由一名公证人员进行调查的,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笔录上签名。5、符合条件的,制定公证文书。 二、房屋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房屋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三、房屋遗嘱公证流程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户口薄、工作证及其他有关证明原件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其次,遗嘱人都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再者公证机关审核遗嘱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与否,遗嘱的内容合法与否等。假如立遗嘱人神志清楚,能表达自己的意思是真实的,没有遭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则公证机关应该予以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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