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西自治州内各县的政治审批需要通过吉首市政府,再经过州政府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湘西自治州内各县的政治审批需要先通过吉首市政府,再经过州政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行政许可的内容和实施情况,确定行政许可分级管理的方式和程序。” 2.《湖南省行政审批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明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的审批权限和业务分工。” 3.《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各县(市、区)政府提交审批文件,应当经过吉首市政府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州政府办公厅。”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湘西自治州内各县的政治审批需要通过吉首市政府,再经过州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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