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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生证明已经上户口了还有用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没出生证明,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情况还好办,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情况,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 亲子鉴定 。 第三种情况,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 领养 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情况, 收养 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大多数情况,户籍办都会要求证明是不是亲生的,现在证明是否是亲生的最有效地方法是DNA鉴定,就是大家熟知的亲子鉴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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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