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3年涡阳烟花解没有除禁止。具体如下: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等; 2、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等的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沿真源大道向西至星园大道,沿星园大道向北至涡河,沿涡河向东至二桥,由二桥沿S238线向北(天静宫路)再向东(太清路)至集贤路,沿集贤路向南至三桥,由三桥沿涡河向东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南至真源大道立交桥,形成合围区域】和各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 (1)国家机关;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7)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8)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9)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10)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1)县人民政府规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