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
释义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故意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的尊严。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 一、国家禁止经营载有哪些内容的音像制品? 国家禁止经营载有下列内容的音像制品: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封建迷信的;等等。 二、宣传法西斯主义违法吗 宣传法西斯主义违法。中国法律规定作为中国公民不得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得宣传反动,不安全的思想破坏社会稳定。这其实是违反法律、没有履行公民责任的行为,严重的会被判刑,属于宣扬恐怖主义罪。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三、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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