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不肯离婚可以用什么方法? |
释义 | 女方不肯离婚的,男方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时,应当先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 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 生活中,要是女方不愿意离婚,而此时男方又特别想离婚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此时需要男方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 我国的离婚诉讼当中应当注意离婚的诉讼程序、离婚的诉讼条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在必要的时候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的财产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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