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前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没过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从2011年5月起算,为一年。 二、可收集相关欠薪证据,向该工厂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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