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春节放假公司可以自己安排吗 |
释义 | 私人企业可以不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但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公司既然不按规定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 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一、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个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个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还有就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一些不正规的企业里,加班均采用口头的通知,发生争议后,单位矢口否认,导致劳动者举证困难,好多劳动者在仲裁中提到的一些证人或者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或者法院采信,则是一个问题。 些公司或者特殊的部门,全年无休或者需要在春节值班的,公司就需要对员工发放三倍的加班工资,一般是前三天是三倍工资后四天是两倍工资。 春节长假放7天,而这7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据悉,春节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是休息日。 休息日和休假日,两者性质不同,支付的工资也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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