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赊销和赊购的区别 |
释义 | 1、性质不同,赊销是信用销售的俗称,是用赊欠的方式销售。赊购是先从卖方得到货物而延期付款。 2、付款方式不同,赊购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赊销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 3、特点不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赊销更为普遍,一种是消费信用。赊购一般来说,若货物销售周转率较高,那么买方很容易转卖或加工后再出售,从而很容易获取现金。 赊销或赊购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这类交易是以信用为基础的交易,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简而言之,就是先拿货而过后付款的买卖形式。 注意事项: 1、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的期末数是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赊销净额并不是应收账款的期末数,因为中间还有预收账款余额。 2、如果70%以赊销方式出售,在合同里有明确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