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社保比商业保险更好,更具有安全性,义务性和性价比;虽然商保保障的范围可能更多,保障额度也更高,但价格也会更高。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并不是对立的,社会保险可为基础,商业保险可为补充。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