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谁提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949年6月21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上,当讨论到新中国国名时,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张奚若先生提出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的建议。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采纳了张奚若先生提出的新中国国名,并将这一名称写进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序言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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