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填写 |
释义 | 入党主要社会关系分为俩大类:第一类是”家庭主要成员“,第二类是”主要社会关系“。二者不能混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含养子女),以及同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会关系”,应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对本人影响较深的亲属、朋友等。 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 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指本人家庭成员以外的旁系亲属关系,即除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比如:兄弟姐妹,叔叔、伯父、舅舅、姨。 如果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有政治历史问题、或者犯过什么错误、或受到过刑事处分的,都要在入党申请书中写清楚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以便让组织上了解。 通常自己的直系亲属需要函调两三个: 1、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爱人、成年子女; 2、主要社会关系:兄弟姐妹,叔叔、伯父、舅舅、姨,一般只对关系密切的主要的一两人进行函调,不必全部函调; 3、外祖父母一般不必函调。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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