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高速公路最低限速 |
释义 | 浙江高速公路最低限速,具体如下: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车速,具体如下: 1、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2、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3、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机动车超速扣分的标准: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违法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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