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店可以用总店的营业执照吗 |
释义 | 开分店需要另外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分店在同一主管税务局的区域,补充登记分支机构就可以了。如果跨主管税务局管辖的区域,分店应该向所在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单独缴纳税收。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 法人办理营业执照,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这里的固定场所,当然不包括两家公司一个注册地址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容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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