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专属于国家的所有财产有哪些
释义
    我国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这是对国家专有的原则规定。国家专有是指只能为国家所有而不能为任何其他人所拥有。国家专有的财产由于不能为他人所拥有,因此不能通过交换或者赠与等任何流通手段转移所有权,这与非专有的国家财产的性质不同。非专有的国家财产是可以流转的,如国家用于投资的财产。国家专有的财产范围很宽,各项具体的专有财产由各个相关单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条只作概括性规定。 国家专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国有土地。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已被征收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等。
    2、海域。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3、水流。宪法规定,水流属于国家所有。
    4、矿产资源。宪法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煤炭资源、石油资源、盐资源、水晶矿产等属于国家所有。
    5、野生动植物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6、无线电频谱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9 22: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