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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专有财产
释义
    国家专有财产: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5、无线电频谱资源;
    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
    7、国防资产;
    8、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
    9、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10、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11、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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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