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财产所有权属于谁 |
释义 | 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国家财产所有权,是国家对全民所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是一项确认和保护全民摇财产的法律制度,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国家财产所有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对于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于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所有的财产包括: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 3、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4、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5、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6、无线电频谱资源; 7、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 8、国防资产; 9、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10、国家机关、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 11、国家出资的企业。 综上所述,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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