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共体人员是什么编制 |
释义 | 医共体人员没有编制。医共体备案制是医院取消事业编制后对在职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种形式。医院实行员工备案制管理,核心是去编制,但医院仍保留事业属性。编制取消后,医院招录人员不再受编制限制,可以按需按岗有选择性地招录急需紧缺性人才,人员到位后只需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再受编制名额等约束,在人员的招录和使用上有了更大自主权,有利于医院人才结构的优化。 这是机构编制部门为医院这样的专业技术部门松绑,探索机构编制改革的具体实践。医共体以成员单位法人不变、职能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为基础,按县级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三种类型分类核定人员编制,探索编制统筹使用制度。 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原则,落实医共体人员管理、岗位管理、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自主权。 医共体是医疗服务共同体。 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组建的医疗合作组织。 深化与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专科建设,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医共体统一管理机制,引导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整体能力。 优化区域医疗资源,组建区级医院协作单位以及区级医院和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提升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法律依据:《2020年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第九条设区的地市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规划,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纳入医联体网格管理,发挥医疗资源统筹优势,带动提升区域内传染病、精神疾病救治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