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所在地编码怎么填写 |
释义 | 户口的所在地代编码应按照身份证前六位数填写,具体如下: 1、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 (1)01-20,51-70表示省直辖市; (2)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3、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 (1)01-18表示市辖区或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 (2)21-80表示县(旗);81-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 3、第七至九位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 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专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属地。 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省**县(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附件1.3.2数字码第三层码段分配修改为: 01~20、51~8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一般不被市辖区使用; 21~5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 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