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释义
    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第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第三,债权转让通知。第四,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债权转让的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效: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还需要原债务人到场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到场,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6: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