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生力军作用,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规定而指定的。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明确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八)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 (九)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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