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断绝关系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的,除非自己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依法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