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简易注销后公司不存在了。 简易注销的方法如下: 1、主动公告、提交承诺,企业自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 2、登记机关自行推送信息给相关机构,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3、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提异议; 4、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公司注销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4、企业所有的电脑、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不能够直接折现,公司在注销前是要进行清算的,并且要对公司资产及负债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公司申请注销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办理注销手续,发出公告,公告期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