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费交了,不想读可以退,有些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来,如果经协商之后学校不退还学费,可以向教育局进行投诉,如果投诉还解决不了可以走司法程序。学费是用来支付学生学习的费用,在报名和交学费的过程中就建立了学生和学校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具有法律效力。 1、学校可以退还学费,学生必须在办理好退学手续的前提下才给予退还学费。 2、同时学校会扣除已经学习时间是所产生的学费,比如学费是五千,一年学习九个月计算,每月的学费是556元,如果在10月份办理退学手续,(只产生了9、10月份的学费),只要扣除两个月的学费1112元,学校将退还3888元。 3、以上是高校学费标准计算,如果是幼儿园,三个月退回一半的学费,超过三个月是不给予退学费。 4、民办学校或中职学校是按年收费,三个月内退还三分之二的学费,超过三个月退还一半、超过一学期不给予退费。如果因为体检不合格退学将退还全部学费。 5、学生在缴纳学费之后,学校必须开学费收据,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校长进行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找教育局投诉,还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诉。 交了学费,有时学生会因为身体的原因,或者想转另外一所学校,以及要出国读书等原因不得不办理退学的情况发生。基本上学校都会将学费退还,除非当初在交学费时有额外说明了提前退学不退学费。退学时需要导师签字,盖上学校的章印,去财务核实学费明细,如有住宿,还要办理退宿手续等琐事。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