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权占有像谁可以主张 |
释义 | 有权占有的权利人可以主张返还。占有返还请求权,是指占有人于其占有物被侵占时,可以请求返还其占有物的权利。《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该条作为占有返还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上做了相应规定。 一、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1、请求权人必须是占有人。占有返还请求权的主体必须是占有人,至于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是自主占有还是他主占有均在所不问。 2、占有被侵占。侵占,以法律禁止的私力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管领,具体而言,即非经法律许可且非基于占有人意思的占有剥夺。 3、被请求人是现时的侵占人。 4、占有人须在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请求权。 二、占有返还请求权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区别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对于无权占有标的物之人,得请求返还该物的权利。占有人的占有返还请求权与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虽然都属于物上请求权,形式结构也相似,但内容不同: 1、占有人的占有返还请求权首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的主体;而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旨在保护物权,以物权人为请求权的主体。 2、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占有被侵夺为成立要件,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以他人的无权占有为成立要件。 3、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没有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要求。 总之,二者的目的和效力不同,各自独立,互不相妨,可以发生竞合关系,可以合并行使,也可以先后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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