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适用双规的情形: 1、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 2、只能适用党员,同时还特别要求被采取“双规”的党员必须立案。也就是说“双规”只适用于违纪且需要立案查处的党员。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党依靠党章规范和制约全党的活动。这种活动又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一切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令,都是党内纪律监督的依据。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党章总纲提出的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准则》规定的各项原则。当前党内纪律监督,着重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这条路线的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党员、党组织,在政治上必须和中央保持一致。(2)监督、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的情况,严肃党的组织纪律。(3)思想作风方面,主要是克服、纠正“以权谋私”和严重的官僚主义,努力克服自由主义,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自我批评的作风。(4)监督各级党委、党组织重视党的建设工作、重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5)监督、检查是否全面贯彻按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原则任用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