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态环境局是好单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环保局和生态环境局的区别在于事业单位分类、职能、管辖范围的不同: 1、事业单位分类的不同 环保局:事业机构,由于行政部门个数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数量等因素的影响,不能与部委、省市保持一一对应关系,因此,许多县区的环保局被设置为事业机构,使用事业编制。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都会设置为政府行政部门,承担行使行政职能。 2、职能的不同 环保局:整合了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的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生态环境局:承担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 3、管辖范围的不同 环保局:环保局在市级单位设置,并且管辖也是该市的环保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是在省级设立,指导各市的环保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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