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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哪三个
释义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是本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
    人民法院分为:
    1、最高人民法院;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3、专门人民法院。
    民法院审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五)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的死刑案件。第三十七条 审判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
    (三)讨论决定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应当再审;
    (四)讨论决定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对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可以由审判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第三十九条 合议庭认为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由审判长提出申请,院长批准。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合议庭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本人发表的意见和表决负责。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法律规定不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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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