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在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中承担着兜底保障作用 |
释义 | 国家能源储备系统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中承担着兜底保障作用。 国家能源储备是指国家为应对能源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突发情况而建立的储备体系,旨在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稳定。 国家能源储备系统包括如下三个主要部分: 1、石油储备:中国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和管理石油储备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各省级政府和石油企业都要建立一定规模的石油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或国际市场波动导致的石油供应中断; 2、 天然气储备:中国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天然气储备工作。国家要求各省级政府和天然气企业建立天然气储备设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储备。天然气储备主要用于应对突发需求增加、供应中断或价格波动等情况; 3、煤炭储备: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煤炭储备工作。国家要求各省级政府和煤炭企业建立一定规模的煤炭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或市场供应紧张导致的煤炭供应中断。 综上所述,国家能源储备系统的建立和管理,旨在确保国家的能源供应稳定,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兜底保障。这样的储备体系可以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国际能源市场波动等因素对能源供应的影响,保障国家和人民的能源安全和经济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和规范能源统计方法,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国务院统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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